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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励政策
来源:大柳行镇政府网
发表时间:2004-7-8 9:45:36
对招商引资工作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。分别设置实际利用外资奖、固定资产投入奖、招商引资中介奖、引进资金奖、出口创汇奖以及纳税等奖项。其中实际利用外资奖,主要是考核村、企招商引资完成情况,固定资产投入奖,主要是鼓励村、企或个人投资生产及经营项目而设立的,规定凡在大柳行镇驻地投资生产及经营项目并纳税的企业,依照投资额的多少均可获得一定经济奖励,最高奖励标准达7‰;招商引资中介奖,是为引进实际利用外资项目的个人进行奖励而设置的,凡为我 镇引进生产及经营项目的,按实际到位的外资额给予奖励,奖励标准最高可达10‰。另外,还对引进资金、出口创汇以及纳税等奖项也分别制定了奖励标准,其中纳税奖最高奖励标准达15‰。希望所有的企业家努力工作,创造并积累更多的财富,力争做更多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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